盖茨又访华 瞄准百亿美元“提款”
【万维读者网】盖茨是中国的常客了。26日,他又去了。中国工程院院士、计算机专家倪光南估计,盖茨去中国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和发展微软在中国的市场。
中华工商时报记者项雨报道,目前中国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PC市场。按照微软“全球统一价”的算盘,中国就是微软第二大的潜在市场,有着上百亿美元的“未提款”。在全球IT低迷、尤其是PC市场疲软之际,中国逐渐成为微软最重要的新增长点之一。
盖茨再次中国布道
很多业内人士相信,盖茨这次到中国有着特殊的含义。尽管他的行程中有在大学讲演、为微软杯软件开发大赛获奖团队颁奖以及拜会知名企业等。
2002年,微软在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尝到了遭受冷遇的滋味,在操作系统领域被中软与红旗L inu x抢尽了风头,只在OS软件与办公软件中少量中标,其惟一的亮点仅剩下数据库系统。
而在去年年底,在由信息产业部与科技部联合主办的“L inu x软件与应用推测研讨会”上,影响中国IT业的重要人士,包括政府决策者、学界权威、主要L inu x推动厂商等几乎全军出动,正式发出了“政府全面支持和采用L inu x”的明确态度。
这样的消息不会让盖茨轻松。
也有媒体分析,盖茨此次访问北京,一方面为了回应惠普卡莉、O rac le埃里森2002年访华带来的IT掌门人“中国大合唱”,因为卡莉、埃里森前后脚面向中国行业和媒体公开布道答疑解惑,盖茨坐不住了。另一方面则是对唐峻执掌微软(中国)有限公司以来取得相当不错成绩的一种“奖赏”。
记者从侧面获悉,盖茨此行将会安排国内重点企业如TCL和联想进行访问会谈,因为联想和TCL在家用电脑市场占据较大的市场份额,是微软不可丢失的合作伙伴。因此盖茨的此次“神秘”之旅能给中国IT业带来多大市场机会也就成了业界要人津津乐道的话题。
但是,盖茨此次访华期间更重要的是将与政府官员会晤。相信盖茨此次来访将会把微软逐步公开W in-d ow s源码的消息带给中国政府官员,以表姿态,但是,能否确定向中国政府公开W ind ow s源码的时间表才是业内人士最关心的问题之一。观察家指出,微软的目的显而易见,就是希望能在中国的政府采购中更进一步。
达摩克利斯之剑
互联网实验室首席分析家方兴东对记者说,在鲜花、掌声与喝彩之间,盖茨不能不在心底里考虑一下,多年来微软自己在中国埋下的“地雷”。
“当然,微软在中国市场最可怕的‘炸弹’,不在于竞争,也不仅仅是信息安全,而是2003年1月1日生效的《政府采购法》。”方兴东说。
这部法律第十三条规定:“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,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。”并且,在政府采购过程中,“除特殊情形外应当采购本国货物、工程和服务”。
但是方兴东说:“在微软的强大政府公关下,目前为止,此法几乎没有发挥任何效用,微软依然成为政府采购中的当然赢家。
浙江政府采购几乎是微软产品独揽天下,连最近北京市政府的采购也是微软悄无声息地成为最大的胜利者”。
但是,方兴东说:“国家法律尊严不可能一直不顾”。他说,有了《政府采购法》,采购微软产品就不再是质量、技术、价格或者安全等问题,也不是如何评判和争论的问题,而是“合不合法”、“违不违法”的大是大非问题。
倪光南也指出:“现在已经与过去不同,《政府采购法》已经如同达摩克利斯神剑一样,悬在微软和那些采购微软产品的政府官员头上”。
方兴东认为,微软真的要想钻过《政府采购法》,只有两个点可以设法突破:
1、“本国”。一个办法,就是让微软产品成为中国本国产品,微软需要把产品的身份完全转换。
2、“除特殊情形外”。即把微软产品列为“特殊情形”,这一情况更有可操作性,也主要考验微软的政府公关能力。
但是方兴东认为,“本国产品”的基本规定是必须有50%以上的增值在本国完成,虽然微软产品在本国增值几乎没有,虽然任何人都会觉得这简直是天方夜谭,但是,如果微软能够通过象征性投资、摆设研发机构和合作合资等政府公关手段也不是不可以运作成功的。
而倪光南则指出,目前微软的软件虽不属于国产软件,但是中国政府欢迎外国公司在中国建立软件开发实体,实行外包加工等等,只要真正能达到在中国的增加值成为该软件的主要部分,那么外国公司或其合资企业的软件也属于国产软件。这是公平的,符合W TO原则。
那么什么才是“特殊情况”呢?倪光南对记者介绍,比如说暂时没有可用的国产软件,那么仍可以采购外国软件。去年北京市政府采购,仍采购了微软的SQL Se rve r软件,就是因为在大型数据库方面暂时还没有相应的国产软件可用。现在大力推广L inu x,发展L inu x平台的各种应用软件,就是希望尽量提高国产软件的自给率。
但是倪光南指出了一个很重要的思路,他说:“很显然,微软要增加其在中国政府采购中的竞争力,可以增加其在中国的投入,包括建立独资或合资的开发软件的实体,对中国合作伙伴实行软件外包加工等等,这种投入是实实在在的投入。但是,如果将其软件以赠送或折扣的方式作为投入,就不能改变其软件产品的性质,因为这些软件都是在国外开发出来的,在中国的增加值微不足道”。
据方兴东分析,盖茨此行与北京市政府的“会晤”,核心问题就是政府采购。凭借盖茨的特殊效应,微软突破《政府采购法》的制约,在政府采购中依然长驱直入,不是不可能的。对于微软,中国已经是全球各国政府采购的风向标。而北京又是中国全国政府采购的风向标,具有巨大的示范效果,政府采购方面“失北京近乎失中国”,因此这次盖茨来华,以此为重点,就不足为奇。
此间观察家指出,《政府采购法》确实是一部好法,但微软在中国的政府采购项目却已经向它提出了挑战:此法虽好,却缺少一部与之配套的实施细则类的法规。看来,出台一部《政府采购法》的实施细则已是当务之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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