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胜诉首例 AI生成图片获著作权保护

www.creaders.net | 2025-03-20 18:16:45  旺报 | 0条评论 | 查看/发表评论

澎湃新闻报道,苏州常熟法院日前审结一起江苏首例、大陆第二例AIGC(人工智能生成内容)著作权纠纷案,法院认为“作品的前提,是体现人的独创性智力投入”,认定原告林某修改提示词及透过图片处理软件,修改图片细节设计,体现独特的选择与安排,生成的平面图有独创性,属于大陆《著作权法》保护作品,判决侵权方在自媒体帐号连续三天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,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计1万元(人民币,下同,约合新台币4.5万元),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。

2023年2月,原告林某使用人工智能软件Midjourney,透过多次输入提示词进行文生图创作,生成了“夜晚东方明珠边爱心气球”图片,在迭代过程中,利用图片处理软件数次手动修改,最终完成美术作品《伴心》,发布于小红书帐号,并在国家版权局登记。

此后,某技术公司在其小红书等账号,多次发布爱心气球模组安装视讯及图片,内容与《伴心》高度相似,仅长宽比、气球表面文字、倒影对应的东方明珠等存在差异。

另外,某房地产公司在微信贴文使用该图片,并在商业区湖面建造半个爱心气球立体装置。 林某认为著作权被侵犯,向常熟法院民事起诉,要求两被告在小红书上连续三日赔礼道歉,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等。

据常熟法院微信公众号披露,该案审理中,审查案涉AI软件用户协议,明确用户协议约定,使用软件服务生产图片作品的资产及其权利属于用户,并当庭登录创作平台,审查登录过程、用户信息及提示词修改等图片迭代过程。

法院认为,林某修改提示词及透过图片处理软件,修改图片细节设计,体现独特的选择与安排,以此生成平面图有独创性,属于《著作权法》保护的作品,两被告未经著作权人许可,将该图片在网络传播,构成侵权。

同时认定,林某享有的著作权限仅止于该图片,某房地产公司以“爱心”为基础,以实体装置设计、建造,不属于侵犯著作权行为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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