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湾联合新闻网报道,“想你想不到的观念,做你做不出的产品”,应该是乔布斯能够成为科技界风云人物的重要原因之一。他使科技从庞然大物变成能放进口袋,把娱乐从唱盘转为数位。他推出的东西不仅仅是“新产品”,更重要的是能够把人类的生活带入一个“新领域”。
Apple I,开创了电脑“个人化”的新理念;Apple II,把电脑由少数玩家的禁脔,推广成大众化的产品,也让他在廿五岁时成了亿万富翁。“丽莎”虽让他初尝败绩,但他将绘图界面、视窗与滑鼠纳入个人电脑,不仅为后续的“麦金塔”奠定成功基础,也为个人电脑建立标准规格,至今未被取代。
接下来的iMac,促成网路全球化的风潮。进入廿一世纪,乔布斯更是连战皆捷,iPod把随身听带入了数位化的时代,iPhone掀起了触控风潮,iPad则让平板电脑得以实现。
高科技业者的竞争,通常在于“数字”,例如产品处理速度多快,记忆体容量多大;然而技术性“数字”很容易被竞争者超越,因此,产品虽然不断推陈出新,但“生命周期”愈来愈短。
其次,高科技业固然必须重视技术的创新,但更重要的是必须将新技术与消费者的需求紧密结合。苹果本世纪以来多项新产品频创佳绩,在于能推出让消费者“喜出望外”、带动市场风潮的新产品,其他竞争厂商只能紧跟在后,靠着“提升功能”苦苦追赶。即使“后来居上”,但苹果却早已在另一项新产品的跑道上遥遥领先了。
乔布斯的成功关键,当然在于不断“创新”。然而“创新”的重点并不在于技术层次,而是在于产品概念,所以乔布斯缔造了苹果的奇蹟,也改变了世界。